RFID其實早就應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門鎖的開關、圖書館租借書籍的系統等等,這些都是利用RFID來完成的。現在RFID不單單只能應用在食衣住行上,更能協助調查案件的相關人員達到相當完善的證物管理,本篇將以RFID應用為基礎來說明RFID是如何強化證物的證據能力。
證物是在法庭上提供法官判斷嫌犯是不是構成犯罪企圖相當重要的依據,只要一個證物受損、遺失或者損毀,就會失去證據能力,更加嚴重的是,還可能會影響到法官的判決結果,所以對於證物的取得、運送、保存以及分析,整個「證據鏈」的控管就顯得相當地重要。
為了有效管理證物,最常見的作法就是貼上標籤之後進行分類與建檔,但是這樣的做法在證物過多的情況下,要搜尋特定的證物勢必需要耗費相當的時間,許多相關文獻紛紛提出更有效率的方法來改善,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善用「RFID」。
RFID在數年前早已被應用在倉儲管理以及身分辨識,其實同樣地也能夠利用RFID的特性來施行證據鏈控管。
以下將介紹何謂RFID以及證據鏈相關背景知識,並說明如何應用RFID控管證物,最後則模擬情境驗證RFID能夠提升控管需求。
認識RFID及證據鏈
首先介紹RFID的運作原理,然後再講解何謂證據鏈。
RFID
無線射頻辨識(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是一種利用無線電波的技術,需要Tag(標籤)與Reader(讀取器)兩個要件來完成實作,運作示意圖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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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RFID運作示意圖。 |
Tag主要是內含一個晶片的物件或標籤,晶片中搭載了能夠儲存資訊的記憶體(最大容量64,000 Bytes),以及能傳遞與接收無線電波訊號的收發器,只要具備晶片都可實作RFID技術,所以Tag的樣貌與款式各不相同,其中一款Tag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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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Tag的一種。 |
Reader除了能主動發送訊號外,當Tag接收到訊號後就會回傳資訊,也可以接受由Tag發送的訊號與資訊進行後續的作為,本身會因應需求而搭載不同的軟體、系統,像是出入口的控管,當接收到晶片傳回的資訊後,可檢測此晶片是否許可,當確認是許可的晶片後才會將門鎖打開,如圖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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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控制門鎖開關的Reader。 |
而依其運作方式的不同,Tag又分為主動式、被動式、半被動式三種:
主動式
Tag本身有搭載電池,所以能提供Tag中的晶片足夠的電量使其主動發出電波訊號給Reader。由於Tag本身具備了電池,能夠讀取的距離範圍較長,不過一旦失去電力,Tag就失去作用。
被動式
Tag本身不會主動發出訊號,而是被動地等待由Reader發出訊號,Tag會在接受到Reader足夠強度的電波訊號後,才會傳送儲存在記憶體(Memory)中的資訊給Reader,所以整個讀取距離較短,但是Tag並沒有電量不足而失去作用的問題。
半被動式
Tag本身同樣會搭載電池,但不會主動發出訊號,而是在接收到Reader的訊號強度不足以供應電量發出訊號時,才會藉由搭載的電池提供足夠的電量讓Tag發出訊號,擁有比被動式更長的讀取距離以及比主動式更長的生命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