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wC Taiwan 碳費 碳權 淨零減碳

資誠:解析碳政策 助企業實踐碳減量

2025-01-15
為協助企業有效應對碳政策,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歐洲商會-低碳倡議行動(ECCT LCI)日前共同舉辦「碳市場對話:企業應對台灣碳費與歐盟碳關稅之策略」研討會。邀請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資誠普華綠色科技公司董事李宗哲及必維集團驗證事業部技術統籌劉志浩,從不同角度解析碳權議題,並邀請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和歐洲經貿辦事處經貿組組長邵恩博參加專題座談,共同探討碳市場與能源轉型的機遇與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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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取得自願性碳權專案,分為國內與國外途徑。國外途徑是參與如核證減排標準(VCS)、黃金標準(GS)等國際獨立碳權核發機構的專案,以取得碳權;國內途徑則是參與環境部的「自願減量專案」以獲得減量額度。

李宗哲建議,購買外部碳權應該是企業溫室氣體減量的最後手段,內部減碳的碳管理及碳政策才是最重要的。他提醒,若企業的工廠依規定需繳納碳費,則不得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若想降低碳費,應將內部減碳政策聚焦於執行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以申請碳費優惠費率。

綜合座談邀政府代表,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與台灣綠電交易市場

在綜合座談中,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提出的相關問題,歐洲經貿辦事處經貿組組長邵恩博說明,CBAM 來自於歐盟於2019年宣布的「綠色新政」,其中「降低 55% 溫室氣體排放套案」(Fit for 55)的重點即包含受到國際間矚目的碳邊境調整機制。

邵恩博指出,有些意見認為中小企業對此機制的適應將會比較困難。歐盟在CBAM的機制中設立了過渡期,希望通過試行來幫助各國企業做好準備,同時讓歐盟有機會完善該制度,直至2026年正式實施並開始徵收稅費。

面對再生能源憑證取得與綠電交易等相關問題,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表示,2017年修正「電業法」開啟綠電交易市場,而2023年底開放,自用發電設備綠電,可以售電給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由再生能源售電業轉供企業用戶。然而,目前再生能源售電業之間不可交易,導致交易機制較為單一。因此,2024年7月提出的「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之間的交易限制,期待活絡綠電交易以推動淨零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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