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其實早就應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門鎖的開關、圖書館租借書籍的系統等等,這些都是利用RFID來完成的。現在RFID不單單只能應用在食衣住行上,更能協助調查案件的相關人員達到相當完善的證物管理,本篇將以RFID應用為基礎來說明RFID是如何強化證物的證據能力。
相較於傳統式的Barcode(條碼),RFID的優點在於能同時擷取一定範圍內的電波訊號,就算是各種不同物件類型的Tag,Reader還是能夠將各個電波訊號轉換成數位訊號提供給電腦軟體進行存取和分析。
RFID的Tag不像Barcode必須由光線反射給掃描器才能取得資訊,Tag只要一經過Reader收發訊號的範圍內,就會發送電波訊號給Reader,這項機制能夠被用來做出入口的控管。
目前也有許多手持式的Reader出現,主要是在工廠倉儲上對各項貨物進行控管,範圍內貼在貨物上的Tag會傳遞資料給靠近的Reader,讓倉管人員能夠快速、有效地追蹤與盤點貨物。
證據鏈
證據鏈是指證物從犯罪的關鍵現場到法庭上作證的所有一連串的作為,如擷取、保存、運送、分析等。嫌犯在犯案之後,會在現場留下許多能夠還原關鍵現場、行為的證據,必須在不影響完整性的情況下將證物擷取出來並送回證物保存室,而在保存室的期間對於物件的流向需要嚴加控管,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進出保存室,證物在提領或是送進保存室時需要做紀錄,並嚴守以下準則:何種證物(What)被哪位人員(Who)在什麼時候領出、送入(When)。
在對證物分析時也必須交由專業的鑑識人員進行,確保證物能在維持完整性的狀態下完成分析工作。不管證物是由關鍵現場送往保存室或由保存室送往法庭的運送過程,也需要進行安全管理,清楚定位證物當前的位置且是往哪個方向移動。
證物所有的處理過程都相當重要,每個步驟環環相扣,就像一條互相串起的鍊子,只要其中一個環節出了差錯或是不夠完善,就不易維持完整性甚至讓證物失去了證據能力。
每個證物都是協助調查人員與法官釐清案情和分辨是非善惡的重要依據,只要少了一項都有可能會影響判決,所以強化證據鏈的連結力是相當重要的課題。
RFID在證據鏈上的應用
在了解RFID的特性與證據鏈的基本概念之後,在此提出RFID如何完善證據鏈的控管。證據鏈的整個流程可以分成:現場取證、證據保存、證據分析、證據運送、證據呈現,而RFID主要能夠改善現場取證、運送與保存等階段,分述如下:
現場取證
現場調查人員會在關鍵現場找尋到諸多相關的證物,證物蒐集得越齊全,在分析階段越能夠清楚地還原關鍵現場、模擬過程。目前最常做的整理方式就是一個個貼上依序編號的標籤,不過一旦現場證物數量過多時,人為的疏失造成證據遺漏或是忘記貼上標籤,往往會導致送回保存室的證物數量與現場蒐集的數量不相符。
RFID可以改善此種問題,當調查人員發現能夠成為證據的物件之後會為其貼上Tag,並藉由手持設備即時地新增紀錄至管理平台,因此每個貼上Tag的物件都會清楚地記錄在管理平台,也因為是以電子化方式儲存相關資訊,所以不再只是一個寫著數字的標籤,還能夠將物件細分如犯案工具、關鍵毛髮、鞋印等等。
因此,當完成所有證物的擷取之後,所有的紀錄也完全地記錄於平台當中,而在盤點要運送回去的證物時,只要利用RFID技術,就能快速確認已貼上Tag之證物是否有遺漏,並能針對在現場遺漏的證物,透過Reader發送電波訊號協助大略偵測該證物的位置,所以在現場取證的過程中,有了RFID的幫助,人為疏失造成證據遺漏的情況將不復見。
證據運送
輸送車需要經由事先規劃好的路線行駛,如此才能夠在路線上加強維運安全人員的部署,而不需要加派更多的人力在其他可能行駛的路線上,以強化輸送車與證物的安全。
在路線上可以設置搭載Reader的檢測點,當輸送車經過檢測點後,貼上Tag的證物當收到Reader發送過來的電波就會回傳訊號回去,Reader接收到證物的訊號就會到系統比對,如此即可清楚了解到此輸送車運送的證物是否都安然放置在車上。
當系統發現Tag回傳的訊號中有疏漏,即可立即指出是何種證物遺失,再搭配GPS定位,則更能清楚掌握人車動向。所以當輸送車經過檢測站時,可藉由Reader清楚得知是哪些人員(Who)開著哪台車運送了哪些證物(What)在什麼時間(When)經過檢測站,將資訊留下記錄,控管證物的移動路線,維持證據鏈的完整性。
證據保存
證物在送回保存室後,可以利用RFID機制進行控管,除了在入口處有門鎖的檢測門,只有經過授權的Tag才能開啟之外,對於檢測門Reader所記錄的數據會多了一個用來記錄Tag進出的欄位,預設為0。
每當有鑑識人員、證物須進入保存室而通過檢測門時,Reader會接收到Tag傳回的訊息,並在做紀錄的同時將數據更改為1,若當人員、證物離開而通過檢測門的時候就會將數據更改為0。
當鑑識人員需要拿取證物去進行分析時,只要藉由手持式的Reader發送訊號,而Reader就會不斷地接收各個證物上黏貼的Tag回傳訊息,只要越接近證物,Reader就會發出越大的聲響提醒鑑識人員離證據不遠,如此就能輕易地在繁多的證物中找尋到需要的證物。
而當鑑識人員取得證物要走出保存室時,管制出入口的Reader就會接收到鑑識人員與證物所發出的兩組訊號,就會進行記錄:哪些證物(What)被誰(Who)在哪個時間點(When)被帶出保存室。有了這些紀錄,就可以清楚了解證物的流向、目前位置。
取代Barcode
傳統上要管理證物會貼上印有黑白線條相間的Barcode標籤,藉由Scanner掃描、解碼以取得資料,Barcode的樣式如圖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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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Barcode標籤。 |
Barcode的運作方式是利用光照射到黑色會被吸收、白色會反射的原理,由Scanner發出光線,當光線照射到Barcode後,Barcode上的白色部分就會反射,Scanner再接收Barcode所反射的光來轉換成訊號。
但此機制需要讓Scanner直接「看」到Barcode才能運作成功,且同一時間僅能掃描一個Barcode,這是相當不方便的。
RFID能改善以上的缺點,RFID是利用無線電波來傳遞,所以Reader不需要與Tag面對面就能接收與發送訊號給彼此,不像Barcode為了讓Scanner方便掃描而必須統一將標籤朝外,就算證物雜亂地被堆放在一起,Reader依然可以搜尋、定位出需要的證物,如此可以提升取得證物的效率。
再者,Barcode的內容是不能修改的,而Tag搭載了Memory用以儲存資料,可以在原有的Tag上更新、新增資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