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經濟時代內,企業或組織的獲利已非單獨源於昔日生產要素,如土地或機器設備之產出,而有更多來自於創新的貢獻。國家或企業競爭力亦是如此,也無怪乎各國或國際組織期待透過創新,就是大家常聽聞的創造附加價值,以促進經濟發展或提升競爭能力。
在數位經濟時代內,企業或組織的獲利已非單獨源於昔日生產要素,如土地或機器設備之產出,而有更多來自於創新的貢獻。
國家或企業競爭力亦是如此,也無怪乎各國或國際組織期待透過創新,就是大家常聽聞的創造附加價值,以促進經濟發展或提升競爭能力。 如同經濟學家熊彼得所提,創新或創造附加價值在現代經濟體系內要能發展的關鍵,多與技術(Technology,或稱科技)相關;也因此與涉及技術創新之人事物或生態系,都是公、私部門管理的重點。
以往在法律領域內討論技術保護,多想到透過《營業秘密法》相關規定。但由於科技發展,或地緣政治之影響,如近年中美科技戰,造成廠商極大影響,也讓許多政府與其他對象,意識到科技發展不僅影響個別經濟,還會造成國際政經或外交情勢之動盪,故從單一法律或行政管制,提升至政策或戰略層級,搭配整體配套措施,對國家重視之技術予以保護。
國內外之國家科技保護做法
以下闡述韓國、美國以及我國的國家科技保護做法。
韓國
韓國早於2006年通過、2007年施行之《防止產業技術外流及產業技術保護法》,對外流或其他侵害行為處以重罰,以保護國家核心科技。且在2021年12月更公告「國家高科技選擇與發展保護戰略」,並於2022年通過《加強保護國家高科技戰略產業競爭力特別措施法》,進一步保護其政府所定義之國家高科技戰略科技。
韓國共計選出12類之國家高科技戰略,包含半導體、行動通訊(如6G)、面板、航空、次世代之電池、核能及通信、網路安全、人工智慧,以及量子等科技領域。相關技術之審議機制、保護之具體措施、法律責任等,皆已有法令或有明確之法律授權。
美國
美國於2023年5月也發布「國家關鍵與新興技術標準戰略」,擇定通訊與網路科技、半導體與微電子、AI等多項技術領域,由聯邦政府協助制定標準,並由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IST)主責,且鼓勵私部門透過投資、人培等方式參與,以保護美國在相關科技領域之領導地位與競爭力。
目前美國之關鍵技術領域包含:通訊與網路科技、半導體與微電子、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生物科技、數位身分基礎設施與分散式帳本技術、可再生能源發電與儲存、量子資訊科技、自動化與聯網基礎設施、生物資料庫、自動化與聯網運輸、電動車、關鍵礦物(如稀土)供應鏈,以及網路安全與隱私。
我國
關於科技保護,我國除《科技基本法》、各部會涉科技專案之補助辦法或相關法令外,國科會之「政府資助國家核心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為管制科研機構規範之基礎之一,且前於2022年12月預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與《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等配套措施,並已在2023年4月施行。
另外,為維護整體經濟及產業之優勢,並防範我國產業及技術不當外流,危及國家安全及利益,2022年兩岸條例與《國家安全法》也已修正,以整體國家安全的角度,對產業技術進行保護。
目前我國輔以前述法律、國科會手冊或子法等管理規範,實務之執行尚高度仰賴各部會配合。如計畫是否列為A、B級,或人員列管出境,都需要資助機關勇於任事,始有辦法落實管理。至於研發成果,亦需要經資助機關同意。
國家科技保護之重要性與未來可能做法
依《國家安全法》相關規定,考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一旦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會對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造成重大損害。因影響甚遠,相關技術至少應符合該法第3條規定之兩項條件之一,包含:1.基於國際公約、國防之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應進行管制。2.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
又《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等子法係基於《國家安全法》之授權,國科會將設立一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由產、官、學、研專家共同確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本年該認定辦法與相關子法之施行,搭配《國家安全法》第3條所定義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由審議會報行政院核定後,將有可供遵循之具體規範。
此外,管理措施亦有強化。舉例而言,如《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第4條有人員列管之規定,避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因人員流動而外洩。因此結合《國家安全法》、兩岸條例,及相關子法與管理機制,未來受政府資助超過50%之關鍵技術計畫人員,將需要申請許可,才能前往大陸地區,據以保護國家安全或利益。
小結
除了持續深化政策與法規,要突顯國家對於科技創新之重視,還可以透過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協定或相關事項,例如涉量子科技之加解密,美國NIST在2022年7月已公告可抵禦量子駭客的密碼學演算法,以確保在全球科技領域或相關市場,位居領先或具有優勢之競爭地位。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含我國在內之政府都將關鍵或重要技術之保護,作為其國家競爭力之重點,如制定國家層級之政策、法規或行政措施,來鞏固其在全球競爭力或在相關領域中之地位,爰各國或國際組織之舉措應值持續關切。
<本文作者:陳宏志近年來專注在資料治理議題,如資安、個資政策或法令及管理實務,並協助零售、物流、智慧財產權領域,規劃區塊鏈或相關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