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明確提升電子簽章的法律地位和實用性,解決了金融業長期面臨的實務問題,並為數位轉型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此次修法的主要突破點包括電子文件和簽章的法律地位等同化,以及數位簽章的推定效力。修正後的電子簽章法將對各類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帶來正面影響,並可望促進金融服務的創新和全球競爭力。
電子簽章法經過各界努力之下,於4月30日立院三讀修正通過,不僅提升了電子簽章的法律地位和實用性,也為金融服務的創新開闢康莊大道,是台灣在金融科技(FinTech)領域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這次修法將更加彰顯電子與數位簽章的法律效力,不僅解決了長期以來金融業在應用電子簽章時遭遇的多種實務困難,也為金融服務的數位轉型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透過相關流程的簡化與創新,台灣的金融服務業可望加速在金融服務方面的創新,進一步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
電子簽章法施行至今20多年來第一次修訂,解決了金融業界長期以來使用電子簽章所面臨的兩大難題。
過去法令適用性不明確 實務運用成效不彰
過去20多年來,業界使用電子簽章最主要的問題,是法令涵蓋的電子簽章或數位簽章型式之敘述不足,對電子簽章僅有原法規第2條「指依附於電子文件並與其相關連,用以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簽署人身分、資格及電子文件真偽者。」之內容,加上高達20個以上政府公部門,發布電子簽章的適用排除條款,使得一般企業或個人難以明確理解何種業務及情境適合使用,因此寧願繼續採用紙本簽名。
實務上,銀行業者對於何謂電子簽章法的「電子簽章」,並無明確具體的認知,使得電子簽章不易操作及認定。而遇到訴訟爭議時,多需要個案判斷,並且由銀行負擔舉證之責任,法院各庭審法官的認知各異,實務上相關判例見解,影響銀行追索債權的實質效果,大大增加推動及使用電子簽章的困難度。
以傳統銀行的中型企業線上貸款流程為例,由於此為線上業務,銀行需要遵循「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惟目前僅開放獨資、股東三人以下企業,可採用經濟部工商憑證等相關身分確認機制,登入各家的網路銀行網站,提交相關企業文件(如營業執照、財務資訊),進行線上申請,並由銀行遠端審核及徵信照會,且僅能申辦不涉及擔保抵押的貸款。因為後端的擔保品及抵押流程及檢核方式,尚未能與相關官方機構線上整合(如地政機構),故在無法確認真偽及正確性之下,多數銀行將線上無擔保貸款業務,採取限縮授信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下的方式,來控管銀行的信用風險。對於股東三人以上的企業,仍只能透過銀行實體通路、客戶服務經理進行授信業務的申請洽談、提交文件與簽署合約。
新版法案更完善 法律效力更彰顯
綜合整理此次電子簽章法三讀修正後的新版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重要突破。
1. 法律地位的等同性
修法明確將電子文件和電子簽章的功能及法律效力等同於傳統的實體文件和簽章。這意味著在法律上,電子形式的文件和簽章不再因其非實體形式而遭受歧視或否認其效力。
2. 數位簽章與電子簽章的關係
法律明確規定數位簽章是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並確認了數位簽章的特定地位,使得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的關係更加明確化。
3. 數位簽章的推定效力
由政府許可且具備相關憑證機構簽發憑證的數位簽章,具有「推定」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法律效力。這一點加強了數位簽章在商業和法律事務中的應用可靠性。
4. 確立電子簽章在公共部門的法律地位
修法明確規定,行政機關若需排除電子簽章使用,必須通過法律明確排除,並設定過渡期確保平穩過渡。此外,法律也規定已公告排除電子簽章適用的行政機關,其排除條款在法修正施行後一年自動失效,但可經主管機關同意延長一次,最長不超過兩年。這條規定有助加強電子簽章在公共部門的應用,鼓勵行政機關適應和採納電子簽章。
5. 持續的監督和改進
修法要求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電子簽章的應用情形,並進行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的相關調查或研究,每年公布結果,以持續優化電子簽章的應用和法律框架。
開啟金融服務新篇章
這些修法要點反映台灣對電子簽章及其在數位時代應用的重視,將有助促進技術普及和法律現代化,以及進一步推動智慧政府的建設。更重要的是,讓金融業界未來應用業務場景更趨多元。
首先,在傳統銀行方面,推動中大型企業採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可提升跨國企業往來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在純網銀方面,線上簽署貸款合約搭配電子簽章,結合自動化審核流程,提供客戶快速申貸的服務等,提升純網銀的獲利性,以及朝向存貸部位更健康平衡的發展。
而對證券公司來說,電子簽名技術結合視訊服務,不僅僅是提供一項新服務,更被視為是建立一個創新平台的初步階段。對銀髮族客戶來說,使用視訊的門檻已經降低,因此證券公司能透過網路進行客戶服務,如財務規劃等;而對年輕人來說,透過網路進行股票、基金和其他金融交易已習以為常。幾家龍頭證券公司正計畫推廣更多的金融科技應用,如結合視訊的線上開戶、理財講座、股票健康檢查,以及市場趨勢分享等活動,這些服務將突破時間和空間限制,為客戶提供更便利的體驗。
至於保險公司,則可結合遠距投保,採用電子簽章,推廣到其他險種及其他客群,例如高資產及大型企業客戶,拓展更多服務對象。
迎向全新商業時代
過去十年來,全球政經環境的動盪、氣候變化的挑戰、人口結構的顯著變化,以及科技進步的飛速發展,共同塑造了一個嶄新的商業與社會運作模式。
極端氣候導致自然災害發生頻率及影響性屢破歷史峰值;地緣政治的緊張(諸如俄烏戰爭、加薩走廊戰火、紅海船隻遭遇恐怖攻擊等),也讓區域交通運輸的安全性降低及不穩定性提高。這些變化帶來的影響,促使政府和企業加速轉向可持續發展模式,推動遠距服務的應用與發展。
尤其新冠疫情之後,傳統面對面的金融服務逐漸受阻,遠距辦公也促使電子商務、電子交易需求升溫。而因應去全球化浪潮、強化供應鏈韌性,企業界多已採取「生產基地+1」的佈局策略,故企業高階經理人及負責人差旅頻繁,並在多地進行投資佈局,延伸出跨境金融服務的高度需求。
此外,隨著人口結構的變化,金融從業人員和終端使用者的需求也隨之變化,這要求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必須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轉型,以滿足不同群體的具體需求。同時間,科技快速發展和消費電子的推陳出新,也促進使用者行為改變,並降低對科技的陌生感及距離感,從而提升對電子型態交易行為及商務模式的接受度。
歐美電子簽章技術也在不斷進步,以往未能突破的痛點可望逐步獲得解決,且使用成本更低,安全性更高;未來結合人工智慧、自動化、數據分析等更多技術創新,將持續影響未來經濟發展。
上述種種新的變化與趨勢,將使商業環境的數位化發展需求高漲,預期本次修法通過後,未來電子簽章的應用,長期而言將會更加蓬勃發展!